关于同意王越同志按期转正定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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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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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7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浙人薪〔1994〕63号)文件精神,王越同志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按期转正。转正后其岗位工资为十二级1490元;薪级7级369元,从2018年9月份起执行。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