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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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南明街道
一、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2.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部门不适当的决定。
3.按政府授权的有关要求: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包括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繁荣区域经济;负责或协助管理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老龄退管、劳动和社会保障、人民武装、民政、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村民自治模范村、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大力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5、配合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
6、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开发建设本辖区内重要的基金社会发展项目。
7、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8、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预算包括: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南明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预算并入办事处本级编制。
二、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收支总预算3548.78万元。
(二)关于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收入预算354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4.90万元,占75.38%;政府性基金收入10万元,占0.28%;其他收入863.88万元,主要是按乡镇(街道)财政体制由县财政给街道的转移性补助收入,占24.34%。
(三)关于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支出预算3548.7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6.3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农林水支出69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6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706.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6.29万元,项目支出505.87万元。
(四)关于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684.9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4.9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万元。
(五)关于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674.9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624.44万元,主要是乡镇( 街道)体制结算县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未列入部门预算75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三治一提升”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县财政专项转移支付874.4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2.65万元,占57.6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97万元,占2.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36万元,占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5.11万元,占8.41%;农林水支出500.30万元,占18.7%;住房保障支出133.51万元,占5.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03.5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在职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财政办标准化建设和业务经费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01.6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5.5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财政参公事业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61.97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文化站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36.67
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参公和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54.6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参公和事业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8.51万元,主要用于代管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4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补助,退休人员体检、慰问、管理等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136.9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计划生育参公和事业在职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4.7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9.0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参公、事业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4.3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参公、事业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307.77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农业事业在职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5.23万元,主要用于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的经费补助。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9.67万元,主要用于村邮员补助。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32.7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在职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 农村综合改革(类)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45万元,其中社区居务监督工作经费5万元,社区工作专项经费50万元,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9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2.4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参公、事业在职人员按规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1.0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参公、事业在职人员购房补贴。
(六)关于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95.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8.34万元,主要包括:街道行政事业编人员、编外用工、社区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7.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562.5万元,主要是2017年由县财政专项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土地开发等专项补助562.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10万元,占 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征收项目等公务接待费。
(八)关于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度执行中如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将根据经上级及县外事办批复请示追加因公出国(境)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28%。主要用于房屋征收、土地征迁、旧城改造等项目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实施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零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零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南明街道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6.2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总额零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零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零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零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零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零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零辆、行政执法专用车零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零辆、老干部服务用车零辆、其他用车零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零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零台(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用于街道行政在职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用于支付街道办公用房的租赁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是用于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用于街道财政参公事业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的基本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是用于街道文化事业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的基本支出以及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用于街道行政、参公和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用于街道行政、参公和事业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是用于代管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是用于街道计划生育参公和事业在职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的基本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用于街道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用于街道行政、参公、事业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费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是用于街道行政、参公、事业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等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是用于街道农业事业在职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是用于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的经费补助。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是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是用于林业事业在职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 农村综合改革(类)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社区)的补助。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是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向本单位行政、参公、事业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