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南明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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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YXC2018004(F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就“新昌县南明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240L挂车式垃圾桶,120L分类垃圾桶,40L入户垃圾桶;本项目入围选定3家单位,如有效投标人在3家或3家以上,通过评审推荐入围供应商3家;如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重新采购招标。 1.2、最高控制价:240 L挂车式垃圾桶最高控制价220元/个;120L分类垃圾桶最高控制价140元/个;40L入户垃圾桶最高控制价50元/个。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设备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卫保洁产品(塑料)制造厂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领取标书时间:2018年3月7 日至2018年3 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分,下午2:00至4: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新昌县鼓山新村53-1幢6号,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本1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 3月27日 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27日10:00 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银行账户进行缴纳)。 收款单位: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农村经营管理站; 开户银行:新昌农商银行城中支行; 账 号:201000031904515; 1、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2、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带汇款凭证到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开具发票。 六、招标公告的发布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公告 七、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 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地址:南街3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0575-8693806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昌县鼓山新村53-1幢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75850962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5-862701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梁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采购单位: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盖章) 代理机构: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3月6日 信息来源: 县公管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