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昌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关于王新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 索引号: | 113306240025862795/2018-6705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教体局 | |
| 生成日期: | 2018-07-26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时间:2018-07-2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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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教体局
直属学校、中心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
经教体局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
王新忠同志任新昌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免去其新昌县教育体育局安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许卫江同志任新昌县教育体育局安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免去其新昌县沙溪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陈晓峰同志任新昌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免去其新昌县教育体育局审计室主任职务。
免去:
徐柏辛同志新昌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科长职务;
吴亚宏同志新昌县教学仪器站站长职务。
以上任(免)职时间从2018年7月2日党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新昌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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