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洁同志任一级科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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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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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根据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和中组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张洁同志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经研究决定:

张洁同志为一级科员。

任职时间从2019年9月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党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