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新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黄旭荣县长的提请,经审议,决定任命:
何溢强同志为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林勇同志为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石炜瑶同志为新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晓霞同志为新昌县商务局局长;
高雪军同志为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吕亦斌同志为新昌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黎明同志为新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伯青同志为新昌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恺荣同志为新昌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晓岚同志为新昌县统计局局长;
胡力强同志为新昌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竹进同志的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周纪福同志的新昌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石炜瑶同志的新昌县农林局局长职务;
俞青虎同志的新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王晓霞同志的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卢丽锋同志的新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黎明同志的新昌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胡力强同志的新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章玉青同志的新昌县旅游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恺荣同志的新昌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职务。
新昌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月26日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县委、县政协,县监委、县法
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委所属各部门、县政府所
属各部门、群团、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