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昌银监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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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新昌银监办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一、基本概况 2018年,新昌银监办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2018年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落实专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昌银监办实际,进一步推进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完整地主动公开更新各类法定公开信息。 (二)落实政府公开工作制度。新昌银监办依据《新昌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新昌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等一系列政策意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保密性的审核发布制度。 (四)接受政府信息督促检查。新昌银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县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督促检查。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县银监办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标准,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8条,累计78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篇。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零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新昌银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社会关切问题尚需进一步贴近,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不足,今后要积极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利用微信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信息来源: 县银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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