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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浙东唐诗之路核心段提升项目红线控制范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0-14  15:56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新政发〔2020〕23号

 

浙东唐诗之路核心段提升项目是我县打造浙东唐诗之路精华地的重要项目之一,现已启动项目前期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该项目红线控制范围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控制范围为:东至天姥山,南至班竹村,西至104国道,北至桃源村。(见附图,具体的面积及范围以土地权属及测绘为准)

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控制范围内抢种新种花木、果树、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违者一律不予补偿;暂停审批新的房屋建筑及新的工业项目与其他项目;严禁搭建建筑物、建坟、开挖鱼塘、挖土、取土、取沙石等,违者一律不予补偿;未经批准严禁安装埋设管道、线路等,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县级有关部门不得在控制范围内安排批准新的建设项目。

各相关村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区块内单位和居民要自觉遵守,全力支持项目建设。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举报电话:0575-86938451,0575-86058309

23(附件.pdf

23(附件2.pdf

23(附件1).pdf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印发

 



信息来源: 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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