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承担粮油作物、经济作物(除茶叶)等相关技术、品种的引进与推广等工作。(二)承担粮油作物、经济作物(除茶叶)生产管理活动的技术指导,掌握产业生产动态,开展生产形势分析,推动粮油作物、经济作物(除茶叶)绿色生产。(三)指导粮油作物、经济作物(除茶叶)生产经营、项目实施等活动,组织实施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和重大农业生产技术攻关项目。(四)承担粮油作物、经济作物(除茶叶)、农作物种子行业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五)完成新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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