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公安边防部队士官学校装备维修系主任(正团职);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副局长(正科长级)、党委委员。
副局长(正科长级)、党委委员
负责小水电、行政执法、水政水资源、行政审批、信访、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挂水政水资源科)、小水电管理总站,联系儒岙水利管理服务站和东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对分管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