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康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25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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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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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康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备案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购买情况”的行为于2017年12月15日被新昌县公安局作出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公开信息同步公开于浙江省公安厅对外网站中。至申请日,被处罚之信息已披露满2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核对,符合《浙江省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信用修复条件,确认修复。利害关系人如果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新昌县公安局提出异议(邮寄地址:联系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中路212号,收件人:新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特此公示!

新昌县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