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委干〔2020〕36 号
中共新昌县委
关于叶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叶桦同志任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潘伟东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免去其回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回山镇监察办主任职务;
盛大明同志任县委巡察组副组长,免去其县创建办副主任职务;
石青中同志任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副
组长(试用期一年);
陈晓辉同志任县委人才办专职副主任,免去其澄潭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丁爱锋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免去其羽林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
梁小平同志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职务;
张黎军同志任东茗乡党委委员;
胡立土同志任羽林街道党工委书记;
潘卓敏同志任羽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吕银祥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职务;
姚灿珍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国伟同志的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吴康同志的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张波英同志的县委人才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俞伟峰同志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县高新园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职务。
以上任(免)职时间从 2020 年 4 月 17 日县委常委会决定
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