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昌县委 关于叶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9 16: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新昌高新园区

分享:

新委干〔2020〕36 号

中共新昌县委

关于叶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叶桦同志任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潘伟东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免去其回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回山镇监察办主任职务;

盛大明同志任县委巡察组副组长,免去其县创建办副主任职务;

石青中同志任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副

组长(试用期一年);

陈晓辉同志任县委人才办专职副主任,免去其澄潭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丁爱锋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免去其羽林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

梁小平同志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职务;

张黎军同志任东茗乡党委委员;

胡立土同志任羽林街道党工委书记;

潘卓敏同志任羽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吕银祥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职务;

姚灿珍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国伟同志的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吴康同志的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张波英同志的县委人才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俞伟峰同志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县高新园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职务。

      以上任(免)职时间从 2020 年 4 月 17 日县委常委会决定

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