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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0-09-28浏览次数:

9月27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求子平,副主任潘岳梦、王敏慧、马兴龙、张亚东、王国军出席会议。副县长杨哲文,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梁国英应邀参加会议。王国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推动矛盾纠纷调处“最多跑一地”情况的报告、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报告、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调研组根据报告,结合调研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作审议发言。

会议听取、审议和表决了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重视建议交办,加大协调和监督力度,承办单位要进一步认识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办理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沟通联系、注重调查研究、注重落实环节,完善办理机制,增强办理工作延续性,适时进行“回头看”,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要结合新昌实际,注重加强对矛调中心运行机制、运作方式的探索;重心下沉,加强乡镇、村矛调中心建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县政府要高度关注,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要提升职业教育发展研商平台层级,结合新昌产业结构、企业需求和技师学院择地新建,有预见性地规划、引进高职院校合作办学,加强本地人才培养,推动我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要重视研究解决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规划引领,突出个性特点,留存文化和历史记忆,提升美丽乡村的品质内涵,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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