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县乡两级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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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 号)文件精神,2020年9月底前,新昌县完成县乡两级标准目录编制汇总工作,现向社会公布。 附件:1、新昌县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标准目录 (县级).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