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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01-16浏览次数:

新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5日新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新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杨琦检察长所作的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工业立县、生态兴县、创新强县”“项目为王、创新为要、作风为基”的工作主线和“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线,不断提升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为新昌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争当“重要窗口”排头兵,开启县域现代化先行新征程提供更高水平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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