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林街道拔茅村采石路停车场及排厂头西面营业房出租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 2021- 01- 21   11: 11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羽林街道拔茅村采石路停车场、104国道边排厂头西面第一、第二两间营业房出租项目,经新昌县羽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这二个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标项一:羽林街道拔茅村采石路停车场:该停车场为绿色小型停车场,位于羽林街道拔茅村,老104国道边,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已建设好停车位82个,场地内留有洗车空间,招租标底为50000元/年,竞包以元为单位以千元为基数进行报价,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的方式进行,竞包价最高者为中包人,合同期内如该场地国家或集体另有用途或被征用,中包人需无偿退还场地,租金按实计算。中标人在中标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1-3年的承包款,第4-5年则在中标价的基础上提升10%,承包款在3年期满前一个月内支付。中标人在中标后7日内签订承包合同,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10000元不予退还。如不按时交纳租金,则终止合同,不退还保证金。

标项二:羽林街道拔茅村104国道边排厂头西面第一、第二两间营业房:该营业房面积约100平方米,招租标底17280元,租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约8个月,竞包以元为单位以百元为基数进行报价,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的方式进行,竞包价最高者为中包人,合同期内如该场地国家或集体另有用途或被征用,中包人需无偿退还场地,租金按实计算。中标人在中标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承包款。中标人在中标后7日内签订承包合同,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3000元不予退还。如不按时交纳租金,则终止合同,不退还保证金。

承租者要依法经营,不得在标的物上用于生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有害物品,嗓音、粉尘不得超标,不影响周围村民生活。其中营业房在承租期间如遇维修、水电耗费、营业税等一律由中标方负责,村不负一切责任。

二、竞包申请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前往羽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三、竞包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 2021年 1  月  25 日(上午:9:00-11:30)

2、地点:新昌县羽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竞包报名手续

1、办理竞包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竞包申请书;(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竞包报名时,还应缴纳竞包保证金标项一10000元,标项二3000元,不计息(缴纳时需注明项目及标项名称)如中标者在7天内未与村签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不退还保证金。除中包候选人外,竞包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退还,竞包保证金汇入

账户名:新昌县羽林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本部

开户行:新昌县农商银行城东支行

账号:201000032067141000100

五、开标时间:2021年 1 月 27 日10:00时;先开标项一,再开标项二。

六、看样时间、地点:自行勘察

看样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057553918


新昌县羽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昌县羽林街道拔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年 1 月  21 日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