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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2020年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全省第13

发布时间:2021-01-22 14:23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全县上下深刻把握和抢抓数字经济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主线,引导和扶持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的时期指标均以年为单位,为评价上一年实际发生数。近日,浙江省统计局发布了2020年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报告,我县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在90个县(市、区)排名第13位,相比2019年的第15位,上升2位,相比2018年的第40位,上升27位,上升势头明显。评价报告显示,2019年度我县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得分93.9分,在第二层次(90-100分),其中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得分分别为94.5分和114.8分,均列全省第8位。

发布单位: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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