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答疑与补充
新昌县儒岙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补充文件(一)
发布时间: 2021- 01- 05   00: 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

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规定,将招标文件P121.4.3条“(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修改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二、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人:新昌县儒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期:202114

附件:[A3205820001001044001001]新昌县儒岙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O)总承包.XCCF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