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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1-10-13浏览次数:

10月12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求子平,副主任潘岳梦、王敏慧、马兴龙、王国军、杨卓东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梁君,县监委主任李海裕,县法院院长朱淼蛟,县检察院检察长杨琦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了《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的决定》《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景尧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求子平向景尧等同志颁发任命书。景尧等新任命的同志进行宪法宣誓。

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指出,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改进工作方法,规范办理程序,增强办理实效,切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会议要求,县政府要进一步重视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加大协调和督办力度。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形成办理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办理效果;进一步加强跟踪办理,适时进行“回头看”,增强办理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提高建议的解决率。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指出,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体现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文件精神,报告内容基本反映了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总体上实现了全覆盖。会议要求,县政府要切实摸清我县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贯彻落实“两山理念”,牢固树立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意识,妥善处理好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关于社保基金运行工作,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社保基金管理日趋规范,运行总体稳健。会议要求,县政府要进一步重视社保基金的安全问题,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强社保基金支付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加快推进数字社保平台建设,加强经办管理服务,提高社保基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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