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人大资讯 >决议决定
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10-13浏览次数:

(2021年10月12日新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共浙江省委、绍兴市委、新昌县委的统一部署,新昌县人大常委会决定:

新昌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在2022年2月底前完成,其中代表选举工作安排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