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答疑与补充
新昌县城东物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答疑纪要(一)
发布时间: 2021- 12- 10   00: 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新昌县城东物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答疑纪要()

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1、问:招标文件P19页,3.1.53条是否仅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要求。

2、问:招标文件P25页企业业绩,如提供资料不能体现装配式项目的业绩,是否可以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证明装配式建筑?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P25页企业业绩项要求“提供相应竣工图证明”。

3、问:项目部临建场地是否有指定位置?

答:合同签订后明确。

问:地勘报告能否提供?

答:现已上传地勘报告,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图纸。

4、问:标书页数、字体格式是否限制,如有请明确?

答:未限制。

5、问:临水、临电接驳点是否能具体明确?

答:合同签订后明确。

6、问:叠合板PC拆分图纸能否提供?

答:由中标人深化设计,费用自行考虑。

7、问:招标文件第七章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中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能否提供?

答:现已上传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图纸。

8、问:具体开工时间能否明确?

答:开工时间于合同签订时明确。

10、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公共建筑工程认定以何证明材料为准。若项目名称无法判别公建性质的(如越城区*- **地块项目),但合同中载明的业态为商业、办公的,是否可认定该项目为公共建筑工程?

答:公共建筑工程以《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 2019 2.0.3 定义为准。

11、问:招标文件P25:“提供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竣工验收意见书是否指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答:不是。竣工验收意见书是建设部统一规范的。

12、问:招标文件P25中,“注:如提供资料不能体现装配式项目业绩的则提供相应竣工图证明”,招标文件P26“项目经理的资格及个人业绩”中,“注:如提供资料不能体现装配式项目业绩的则不得分”,招标文件前后对装配式的认定资料不一致,是否可以统一为“注:如提供资料不能体现装配式项目业绩的则提供相应竣工图证明”。

答:不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需行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亦可。

13、问: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要求提供20216月到11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目前202111月社保暂时无法打印,可否改为提供2021510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答:不修改。按照招标文件P31页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第7项的“项目经理要求”执行。

14、问:招标文件P26项目经理的资格及个人业绩中,若项目经理个人业绩并非在本次投标单位中获得,业绩是否予以认定。

答:业绩予以认定。根据招标文件P26页中项目经理的资格及个人业绩要求的是提供项目经理个人业绩,并未对项目主体单位作要求

15、问:结构图纸结构设计说明缺失。

答:现已上传钢结构部分设计总说明和混凝土设计总说明,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图纸。

16、问:支护设计说明中双轮铣水泥土搅拌墙(CMS) 在围护图中没有体现。

答:现已删除“支护设计说明中双轮铣水泥土搅拌墙(CMS) ”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图纸。

17、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人员安排情况,并且未附人员安排表,格式是否自拟。

答:是。

18、问: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自20171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建筑高度在50米及以上(面积高度以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为准)的公共建筑项目施工,同时提供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其中要求:高度在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上没有体现,是否可以以设计审查合格书、竣工验收资料上面信息为准?

答:如要求文件无法证明面积高度,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需行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19、问: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的评分细则中均提到:提供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写因施工许可证是业主办理的,若获奖证书上能体现单位名称、获奖项内容的,可否不提供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答:需要提供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意见书、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单位: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1210

附件:[A3205820001001221002001]新昌县城东物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XCCF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