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 10: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新昌高新园区

分享:

县政府决定:

 远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陈军良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免去其澄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优平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澄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姗姗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梁晓天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局总工程师;

梁赛东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高投集团副总经理(正科长级)职务;

章岳东同志任县贸促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潘春方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张保康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刚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铿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凯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杨春健同志任市钦寸水库运行管理中心调度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黎同志任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保留正科长级);

俞晓松同志任县高投集团副总经理;

赵伟永同志任县工投集团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丁兴龙同志任县公共服务集团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熠同志任羽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魁同志任羽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贤良同志任南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烶同志任南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轶凡同志任南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裘李佳同志任南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上官少炜同志任七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潘晓君同志任七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俞洁琼同志任七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良良同志任澄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越晟同志任澄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丁韫聪同志任澄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佳良同志任澄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何晓锋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王孟新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县行政复议局局长(兼)职务;

陈亚红同志的县水利水电局总工程师职务;

陈永江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梁仕忠同志的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许旻瑜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卢海英同志的县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益平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戴华虎同志的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徐炯炯同志的七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志勇同志的七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