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19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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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务服务办

2021年,县政务服务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提升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并紧密结合政务服务办实际,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服务领域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治建设,切实助力我县“法治新昌”、法治政治建设。

一、明确领导责任,加强工作谋划。在党委班子成员分工中明确法制建设工作责任,由党委书记、主任对法制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相关科室具体落实,为推进法制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政务服务办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按要求上网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党委书记、主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规定进行述职述法;4月、12月,先后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切实抓实法治建设工作。
        二、加大学习宣传,增强法治意识。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周一集中学习等形式,定期组织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及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4-5月,先后及时学习传达了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6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委书记作中心发言;8月,传达学习新昌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加强部署落实。2021年,政务服务办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以及公务员法等4次。同时,利用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重点于12月开展了普法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宣传,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提升法律效力。落实科室与人员,对本单位拟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落实,维护公平竞争。对重大合同签订、重要事项决定,主动请法律顾问协助审查,2021年,先后就多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智慧化大厅建设项目合同签订、信访维稳司法终结等多个重大事项,提前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规范决策提供帮助。
        四、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法治建设。加大行政审批服务领域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治建设的贯彻执行力度。2021年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服务领域改革,出台《新昌县行政审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一是开展“三减一提”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开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提升满意度”“三减一提”专项行动的通知》,在窗口部门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并于10月下旬总结经验,提出下步工作思路,此项行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的基础上不断压缩办理时限,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二是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进驻情况督查。联合县委改革办,在全县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和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情况的督查,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三是加强我县涉审中介服务管理工作。牵头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平台(绍兴市“中介超市一张网”)管理工作,开展中介信息登记备案,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把好中介执业服务准入门槛;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做好违规违纪违法案例的曝光、通报,2021年上报违规中介单位一例,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在绍兴市域范围内承接相关业务;会同行业主管单位做好中介机构监管的日常工作,中介机构每月考核1次,考评结果定期公开;起草《新昌县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介管理细则(试行)》,助推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方面,通过运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加强相关参与人管理等,依法依规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2021年出台监管方面的制度3件,共向行业主管部门移送15件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2022年,县政务服务办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总结法治建设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提高,开拓创新,努力把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强,为助推我县“争当‘重要窗口’排头兵、争创现代化建设先行县、争做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贡献政务服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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