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22 08: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供销社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供销社印发的《省供销社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工作实施计划》,结合县供销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坚决落实省、市,县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坚持以自查自纠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关键,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聚焦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体推进“三不”,努力营造供销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新昌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重点查纠和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彻底,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等重点任务不到位等问题。
(二)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重点查纠和整治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塞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不严格,对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发现的问题消极对待,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彻底等问题。
(三)单位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的问题。重点查纠和整治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对发现的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处置不及时或不到位,惩治腐败和纠正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
(四)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重点查纠和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在社有资产管理处置、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安排、工程建设、资金结算、招投标、改制重组、融资担保等方面,存在的社有资产流失、靠社吃社、设租寻租、贪污贿赂、侵占挪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问题。
(五)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对象范围
县社机关及基层供销社。
四、时间安排
2021年2月至2021年8月底。
五、步骤举措
重点整治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2月至3月)
1.进行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工作,进行思想发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同志对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上来,统一到省、市、县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具体要求上来。县社党委成立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由县社党委书记俞志仁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李益平任办公室主任。社属各单位召开会议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具体责任人,确定具体时限,讲清任务标准,统一思想认识。
2.认真查找问题。要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风险隐患,找准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梳理出权力清单(附件2)和重点问题清单(附件3),按时向县供销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要将社有资产管理处置、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结算、招投标、融资担保等领域和环节作为整治重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接受监督检查。
3.全面摸排线索。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特别是十九大以来的所有问题线索,
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定期核对,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已了结的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对办理不到位的按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重新处置;对未办结或新受理的线索集中力量及时办理。
4.配合专项巡察。积极配合省委市委县委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视巡察,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社属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具体时间待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月至6月)
1.严肃查处案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腐败问题审查调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在社有资产管理处置、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结算、招投标、融资担保等方面存在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例和问责案例通过适当方式通报曝光。
2.强化督查指导。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的各类督导检查,优先办理上级督办的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县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赴基层供销社开展专项督查指导,掌握情况,督促落实,推进重点整治工作。县社机关各科室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和指导督促工作。
(三)成果巩固阶段(2021年7月至8月)
1.认真整改落实。各科室、基层供销社要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并针对列出的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逐项逐件销号,接受上级检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持续推动作风转变。
2.健全规章制度。对重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以推进清廉供销建设为主抓手,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出的风险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等,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有力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重点整治是供销社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社、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的必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重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重点整治工作的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重点整治工作的要求上来,把自觉接受和扎实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从强化政治责任落实的高度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重点整治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门力量具体抓,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学习贯彻情况、查找问题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等工作台账,接受上级检查。县社机关各科室、基层供销社每月20日前向县供销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送重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表(附件4)。
(三)“三不”一体推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注重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堵塞制度漏洞,补上管理短板,推动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制度机制的建设,一体推进供销社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筑牢“不想腐”的堤坝。
附件:1.县供销社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
工作机构组成
2. XXX(单位)权力清单
3. XXX(单位)重点问题清单
4.重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表
中共新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