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8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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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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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县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承担远洋渔业有关工作,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报告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提出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14、承担扶贫开发相关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7、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科学技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3640.17万元。
(二)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预算23640.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301.34,增长128.65%,主要是项目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1640.17万元,占91.54%;政府性基金资金2000万元,占8.46%;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0万元,占 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1年支出预算23640.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301.34,增长128.65%,主要是项目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住房保障支出361.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37万元、农林水支出1960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5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21.2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5.36万元,项目支出20333.59万元。
(四)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640.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1640.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0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住房保障支出361.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37万元、农林水支出1960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50万元。
(五)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640.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912.13万元,增长122.45%,主要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住房保障支出361.67万元,占1.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37万元,占1.15%;农林水支出19609.97万元,占90.62%;卫生健康支出169.16万元,占0.78%;科学技术支出1250万元,占5.7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事务12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技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66.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83.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24.4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65.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事务77.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事务2.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526.38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事务100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事务92.31万元,主要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尝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事务3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论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减灾(项)事务31.16万元,主要用于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事务1012万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事务11.47万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事务8424.28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事务7377.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357.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公积金缴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4.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购房补贴。
(六)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06.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21.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8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561.48万元,增长356.08%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00万元,占100%;其他支出(类)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事务20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八)关于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35万元,增长20.12%,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公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公务接待费是用农财专项非公共预算资金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6.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用农财专项非公共预算资金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农业农村局本级行政单位以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5.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2万元,增长0.71%,主要是新录用公务员。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业务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业务用车1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农业农村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33.59万元,一级项目39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科技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尝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论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减灾(项):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耕地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耕地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军队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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