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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给你的佣金,来,再刷个大单!”

发布时间:2021-04-16 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3月27日至4月2日,全县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8起,网络游戏类5起、网络博彩类1起、网络贷款类2起、平台投资类1起、兼职刷单类6起、冒充他人类1起,网络招嫖类2起,损失总金额2012002.72元。

一、发案总体情况

区域分布:七星街道11起,羽林街道3起,南明街道1起,儒岙镇2起,城南乡1起

年龄分布:18岁以下2人,18—29岁10人,30—39岁6人。

二、典型诈骗案例

案例一:

3月31日,姚某报警称,3月29日,姚某在兼职群内加了一个陌生人的微信,在对方的指导下,下载了相应APP,开始了刷单。在成功获利并提现到账后,姚某开始相信对方,并加大了充值刷单力度,后姚某尝试提现,对方以需交保证金才能提现为由,要求姚某向指定银行账户内进行转账。但姚某多次转账后发现仍无法提现,此时姚某意识到自己被骗,损失共计260694.72元。

案例二:

3月31日,陈某报警称,3月28日,陈某被陌生人拉入一个微信群,群内在发兼职刷单赚钱的广告,陈某点击群内发的链接下载了相应APP,后根据群内“导师”的指导下开始充值进行操作。在成功获益并提现成功后,陈某加大了充值力度,后陈某尝试提现,发现无法提现。对方称需充值满一定金额才能提现,此时陈某意识到自己被骗,损失共计140560元。

警方提醒:

1.通过在各种网络平台发兼职或刷单返利广告,许诺受害人在完成任务后会很快收到高额佣金回报,目的就是骗取受害人交纳“保证金”“本金”等。另外,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2.“越警管家”服务平台推出的“安心码”(实名认证用户)可以进行远程身份确认,在转账前可以核验对方真实身份,降低被骗风险,请市民学会使用“安心码”。

骗术揭秘:

兼职刷单的套路

①设置诱饵:骗子通过QQ群、微博等发布招聘广告,打着“高薪”、“轻松”的名头吸引目标群体。

②博取信任:一旦有受害者主动联系,犯罪分子便会发布相关任务,并声称只要在网上拍下指定的商品并付款就能获得报酬,当然商品货款需要受害人先垫付,订单拍完后会一起支付受害者的货款和酬劳。为了骗取受害人信任,犯罪分子还会晒出他人的兼职收益和付款截图。

③施以小利:当受害人开始“工作”后,犯罪分子会先给些甜头,前几单会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和酬劳,让受害人加大投入,产生“多刷多赚”的错觉。

④实施诈骗:一旦获取了受害人信任,骗子就会以“必须刷满几单以上才能结算”“任务出错”“卡单”等各种借口拒绝支付货款和酬劳,并不断鼓励受害人继续刷单,表示只有不断刷单才能拿到之前的货款和酬劳。就这样,受害人一步步被诱入刷单陷阱,不少人为了拿回货款和酬劳,便越陷越深。

防范建议:

网络世界是虚拟的,网络交友需谨慎,广大市民一定要记住不听、不信、不转账,遭遇电信诈骗时要注意保存证据。举报和咨询电话:  110或0575-96110(全国反诈专线)


发布单位: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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