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24002586359Q/2021-5870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1-04-30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部门动态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意欲报复 谎报警情被拘留

发布时间:2021-04-30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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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袁某报警称,他朋友正在辖区内一酒店卖淫,希望派出所民警前往核查。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同时请综合指挥室同事进行相关监控排查。然而,在进行大量侦查工作后,民警并未发现报警人所说的卖淫嫖娼行为。

为搞清楚真相,民警对该事件进行多日的追查。没想到,真相让人大跌眼镜。

原来,袁某与其中一名女性证人为前男女朋友关系。当天晚上,袁某在酒店附近发现该女性与其他男性一同下车并进入酒店,他便心生不满,随即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方卖淫,意图报复。

袁某谎报警情的恶性行为,对酒店和当事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也占用“110”这一公共资源,严重浪费警力。经公安机关审查,袁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