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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布,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

发布时间: 2021- 04- 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2月5日,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公布,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这是我国32年来首次对名录进行大调整。我国野生动物种类十分丰富,仅脊椎动物就达7300种,大熊猫、华南虎、金丝猴、长江江豚、朱鹮、大鲵等许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为我国所特有。

为了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拯救保护,原林业部、农业部1989年首次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明确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对强化物种拯救保护、打击乱捕滥猎及非法贸易、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多年来野生动物保护形势发生很大变化,如部分濒危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濒危程度得以缓解,也有部分野生动物因栖息地减少、过度利用等濒危程度加剧,还有一批新的珍贵、濒危物种被发现,对名录进行科学调整十分必要、极为迫切。

2003年和2020年,我国已分别将麝类、穿山甲所有种调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此次大调整,显著扩大了保护范围,不仅保留原名录所有物种,还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了保护级别豺、长江江豚等65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一级。由于种群稳定、分布较广,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由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二级。名录调整后,我国将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确保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及栖息地安全,严防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及破坏栖息地行为,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禁止滥食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活动,保护野生动物。

我们才不孤单,守护生物多样性,我们才有更加美好的未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