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南乡重大行政决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办、中心:
《2021年度城南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科室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2021年城南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昌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2021年城南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编制《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新南政【2016】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 城南乡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 | 2020年3月底,形成《纲要》(草案)。 2021年4月底,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 2020年5月底,向乡党委政府汇报,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