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南乡重大行政决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4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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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城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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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中心:

2021年度城南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科室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2021年城南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昌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2020年330日


附件:

 

                      2021城南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实施计划

1

编制《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新南政【2016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城南乡人民政府

20216

20203月底,形成《纲要》(草案)。

20214月底,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

20205月底,向乡党委政府汇报,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