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 2021 年度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公室:
《2021 年度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乡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要求,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除依法不予公开的议题事项外,目录清单原则上向社会公布。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编制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东茗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2021年东茗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填报单位:东茗乡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21.05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部门 | 计划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东芝村入口景观 | 东茗乡 人民政府 | 东茗乡村镇建设管理 和综合执法办公室 | 2021.12 | 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发布文件 (2021 年 3 月); 形成重大行政决策草案(2021年4 月);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1年5月); 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2021年6月); 合法性审查及单位集体讨论(2021 年7月); 形成正式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021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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