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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入于心 整治践于行】儒岙镇四方联动沿街宣传垃圾分类,让《条例》深入于心

发布时间:2021-05-20 16:52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了管理责任人的责任边界以及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对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分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5月7日上午,儒岙镇两美办联合综合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龙山居委会共12人对集镇沿街213家商铺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及宣传,解读《条例》中垃圾分类重点内容,一对一、面对面指导垃圾分类。

此次宣传行动积极推进落实文明集镇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商铺责任人对新条例的了解度和提高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度,签订沿街商铺垃圾分类和门前卫生三包承诺书,并分发入户桶。

动员商铺负责人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承诺书对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作出规定,各商铺需将二分桶摆放至店内,由收集员每日两次(上午九时和下午三时)定时上门收集,所产生的可回收物将定时定点进行收集,产生的有害垃圾就近投放至四分点红桶内,设置垃圾集置点若干,开展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

此次宣传行动分发《条例》宣传册213张,签订承诺书426份(一式二份),发放入户桶426个,同时听取沿街商铺的意见建议12条并将落实整改到位。

接下来,儒岙镇将继续定期对沿街商铺垃圾分类和门前卫生三包进行督查,有问题的商户将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发布单位:儒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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