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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 06- 01 14:37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近期,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安徽、辽宁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病例。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根据上级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对境外来新返新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和2 次核酸检测。即在入境地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进入浙江省范围后,由属地乡镇(街道)落实人员点对点专车转运到新,继续实施 7 天居家健康观察,第 1天和第 7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条件不符合单人单间居住、无独立卫生间、不能做到非必要不外出的,应在我县指定集中隔离点实施健康观察。

二、对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新返新人员,应暂缓来新返新;若仍来新返新的,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和 3 次核酸检测。即到新后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 1 天、14 天、第 21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对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其他来新返新人员,到新立即引导其到县综合服务点核验 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进行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阴性、体温正常、健康码绿码者,纳入 14 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对有疫情社区传播地区或实施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来新返新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和 3 次核酸检测。即到新后实施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 天日常健康监测,第 1天、第 7 天、14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控制活动范围,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不进入学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等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

六、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每日向村(社区)、单位如实报告体温、症状等情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做好个人防护后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辖区内市民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民营医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个体诊所及医务室等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诊治发热病人。

九、近期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新后按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的最有效手段,广大市民要按照村(社区)、单位的接种工作安排,主动接种疫苗。

新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0 日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