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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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务主动公开指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务主动公开(以下简称主动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主动公开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原则 主动公开工作应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公正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 二、信息内容分类和编排 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 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的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行政权力等类别。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指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查询功能;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机构等项目内容。 三、主动公开范围 (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情况。 (三)适合对外公开的货币政策执行、金融稳定、金融服务、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四)适合对外公开的货币金融统计数据。 (五)履行职责所产生的适合对外公开的有关业务信息。 (六)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程序、条件、期限和受理部门。 (七)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处罚决定。 (八)实施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 (九)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限额标准、采购项目公告和采购结果。 (十)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应急管理工作应予以公开的信息。 (十一)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以及电话、传真等。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认为应该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主动公开的形式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根据政府信息事项或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选择下列一种或几种载体或方式公开: (一)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新昌县支行网站; (二)浙江政务服务网; (三)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 (四)有关办公场所、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资料架等; (五)会议; (六)新闻发布会; (七)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八)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上述方式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五、办事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务公开办事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昌鼓山中路48号 办公时间: 8∶30-11∶30,14∶30-17∶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联系电话:0575-86034812 15657573177 传真号码:0575-86025202 邮政编码:312000 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 http://www.zjxc.gov.cn/jact/front/front_main.action?sysid=38 2.政务依申请公开指引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人民银行政务事项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除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人民银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 一、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公民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新昌县支行网站(http://www.zjxc.gov.cn/)下载,也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办公室领取。 (一)书面申请 申请人填写《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务公开申请”字样。 (二)口头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办公室代为填写《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答复 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内)。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见附件2)予以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五)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请参见《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见附件4)。 申请人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后应及时填写《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见附件3),并传真或邮寄至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不予公开范围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办事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务公开办事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昌鼓山中路48号 办公时间: 8∶30-11∶30,14∶30-17∶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联系电话:0575-86034812 15657573177 传真号码:0575-86025202 邮政编码:312500 信息来源: 人行新昌县支行(外汇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