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24002586359Q/2021-5984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6-11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时间:2021-06-11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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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信息来源:
5月22日至5月28日,全县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起,环比上周上升50%,损失总金额1429312元。
上周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案乡镇(街道)有七星街道(5起),诈骗发案数有所上升;南明街道(4起),诈骗发案数有所下降。此外,澄潭街道(1起),诈骗发案数同上周持平;城南乡(1起)、羽林街道(1起),诈骗发案数均有所上升。
上周电信网络诈骗各高发案乡镇(街道)受损金额为七星街道699890元、南明街道375862元、羽林街道208660元、澄潭街道124100元、城南乡20800元。
上周高发类案有:兼职刷单类诈骗5起(126752元)、平台投资类诈骗3起(633760元)、网络交友类诈骗2起(583000元)、网络贷款类诈骗1起(65000元)、冒充他人类诈骗1起(20800元),需引起高度警惕,谨防被骗。
典型案例
示例一: 兼职刷单类
5月26日,吴某报警称:5月24日,其在家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一网友,双方添加微信后,对方向吴某介绍了一个刷单软件,吴某按对方指示下载相应APP后,开始刷单,对方谎称需完成一定单数后才能获得佣金并返还本金,吴某多次转账后仍未收到本金及佣金,而对方继续要求吴某刷单,此时吴某意识到自己被骗,损失共计62593元。
示例二:平台投资类
5月27日,吕某报警称:4月,其收到陌生微信好友请求,对方向吕某推荐了一个投资软件称可以赚钱,吕某便按对方指示开始操作,在成功获益并提现到账后,吕某加大了投资金额,截止5月25日,吕某多次转账后再次尝试提现,却发现无法提现到账,且平台数据被清除,此时吕某意识到自己被骗,损失共计3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