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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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工作项目 | 年度工作目标 | 工作完成实绩 | 完成率 (%) | 自评分 | 备注 | |||
市对县考核工作 | ① | 事故总量控制 | 确保全县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上一年下降3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事件,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体目标。市对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前三。 | 2020年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截至目前,新昌县共发生各类上报事故8起(不包括生产经营性火灾)、死亡8人,同比均下降38.53%。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上报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下降100%;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上报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均下降27.3%。截至目前共发生火灾63起,同比下降3.1%,无人员死亡,2014年至2016年火灾平均数为137起。 | 100% | 5 | ||
② | 可燃爆粉尘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 | 开展涉可燃爆粉尘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切实掌握企业底数和安全生产状况。 | 已开展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共计抽查企业9家,发现并整改隐患17条,停产整顿1家。 | 100% | 3 | |||
③ | 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园社会化服务 | 辖区内生产加工类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40%以上,小微企业园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50%以上。 | 生产加工类小微企业1327家,自主购买社会化服务累计812家,累计金额168.97万元,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61.19%;小微企业园共3家,购买社会化服务累计2家,小微企业园社会化服务覆盖率66.67%。 | 100% | 3 | |||
④ | 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 | 开展省级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试点工作,具体按照省部署试点方案完成进度。 | 按省厅进度要求,已如期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并完成了本部门清查系统数据录入。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浙江实际,省厅于2020年9月调整了试点县市,新昌县试点任务已取消。 | 100% | 3 | |||
⑤ | 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 | 完成54个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 | 完成县、乡、村三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合计55个,建筑面积31824平方米,可容纳安置人员3360人,下拨建设资金145万元。 | 100% | 5 | |||
⑥ | 指挥平台建设、应急联动工作 | 根据省厅进度做好指挥平台建设;完善日常警情应急联动工作办法。 | 按省厅要求已于5月底前配齐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基本功能设备,包括:可视化视频调度平台、单兵音视频采集设备、布控球音视频采集设备、数字集群对讲机等。建立杭州叙简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地质灾害点,应急物资,救援队伍,单兵在一张图显示。应急指挥平台整合了气象、公安天网、水利山洪预警平台,在软、硬件建设方面已能满足基本使用需求,与12个乡镇(街道)互联互通。6月制定了新昌县应急管理局日常接处警处置工作规定(试行)。 | 100% | 4 | |||
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 | ① | 应急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 高质量执行“四项制度”要求,完善组织(指挥)体系、预案体系、报告体系、救援体系、预警体系、评估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完成“15分钟应急圈”建设任务,实现应急演练实战化,组织开展无预案实战拉练,针对性开展危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汛抢险、消防等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2次。 | 按照“四项制度”工作要求,对全县工贸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单位实施集中挂牌,并督促其限期整改,直至闭环销号。强化指挥部运作机制。编制了《新昌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完成49个专项应急预案已正式发文实行完成;出台《新昌县应急管理局紧急信息报告处置工作流程》;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联动共享。儒岙、小将、回山三个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站建设,合计面积3553.6平方米,投入资金1146万元,装备6000余件。2020年7月10日,在镜岭镇小泉溪村举行2020年新昌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演练;2020年10月23日在钦寸水库承办“救在群众身边—2020”绍兴市红十字应急救援演练;2020年8月19日上午,在羽林隧道出口段参加新昌交警“四位一体”应急救援演练。 | 100% | 4 | ||
部门重点工作 | ① | 执法计划 | 100%完成2020年度执法计划。 | 按执法计划规定,共完成重点企业检查43家,一般企业102家,“双随机”检查96家。 | 100% | 4 | ||
② | 举报、移交、交办案件查处工作 | 落实举报、移交、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 收到举报2起,立案2起:惠山区洛社镇机械部件厂(处罚3万)及新昌县康利德科技有限公司(处罚1万)。共接收乡镇街道案源移交12起:其中南明5起:新昌县奥艾机械厂、新昌县金意卫浴有限公司、新昌县伟邦机械有限公司、新昌县億腾服饰有限公司、新昌县百方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合计处罚3万元。儒岙3起:新昌县康迪胶囊有限公司、浙江恒诚胶囊有限公司、浙江春宝胶囊有限公司,合计处罚2万元。沃洲1起:新昌县龙皇堂烟花爆竹店,合计处罚0.1万元。沙溪1起:新昌县奉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合计处罚0.6万元。羽林1起:新昌县羽林街道云春轴承厂,合计处罚0.5万元。城南1起:新昌县杰佳机械有限公司,合计处罚0.8万元。 | 100% | 4 | |||
③ | 事故调查规范化、责任追究体系建设 | 完成新昌县事故调查规范化、责任追究(一案双查)体系建设。 | 制订发布了《新昌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将“一案双查”纳入《规定》范围。 | 100% | 4 | |||
④ | 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 建立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管理及考核机制。 | 制订实施了《新昌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目前我县共有6家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活动,2家机构提供安全评价活动。 | 100% | 4 | |||
⑤ | 万名员工安全大培训 | 完成全县高危行业企业、危险性较高企业、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1万员工安全大培训。 | 全力推进“百万员工”大培训。根据省、市关于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新昌县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在企业员工安全生产培训中的“枢纽”作用,高质量完成培训工作。完成企业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线上线下1.2万人。 | 100% | 4 | |||
⑥ | 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 | 完成乡镇(街道)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 | 按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制定检查森林消防物资规范,加强乡镇森林消防重要物资的补充和分配。 | 100% | 4 | |||
⑦ | 出台防汛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政策 | 出台新昌县防汛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政策。 | 2020年5月18日印发《新昌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新政防指〔2020〕4号),完成卫星电话、应急发电机、排水泵、移动式升降照明灯等重要应急物资招标采购以及部门、乡镇(街道)、村级防汛应急物资的采购与资金拨付,共投入资金1010万元。(其中县财政资金831万元) | 100%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