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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 07- 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为加快我县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对象。

二、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7月底前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底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统一由县人民医院开具。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请尽快就近完成接种。

三、通告之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健身房、体育馆、监所、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车站、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商场、超市、酒店及餐饮、宾馆、理发店、美容院、专业市场、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游艺厅、网吧、KTV、农贸市场、药店、银行、保险、行政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交通开始核验疫苗接种记录(浙里办、支付宝APP可查看)或证明,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四、建议未接种人员(禁忌症除外)不宜进入景区、大型商超、医疗机构住院部(陪护探视)、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健身房、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KTV、网吧、药店、银行、行政服务中心、监所等重点场所。届时,视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需要,将对“应接未接”人员进入以上重点场所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

五、鼓励全县各景区、影剧院、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单位、通信运营商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

六、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利的武器,国家实行新冠疫苗免费接种政策,请市民朋友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抓紧时间完成接种,共同筑起全民免疫的有效屏障。


新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




信息来源: 儒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