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24471452070W/2021-6115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8-30 | 主题分类: | 市政工程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公开征求《新昌县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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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新昌县工程渣土(泥浆)运输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新昌县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渣土办)起草了《新昌县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渣土办,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求日期:2021年9月3日—10月3日 联系人:吴伟良 联系电话:0575-86136931 联系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大佛路1号综合行政执法局 邮编:312500 附件:《新昌县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wps 关于公开征求《新昌县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已于2021年9月3日—10月3日完成公众意见征集,共收到0条意见。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3日 信息来源: 县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