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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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降低城区交通压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县城区交通现状,拟报请县政府扩大城区“双禁”区域。现将《关于城区扩大“双禁”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16日,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新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坤豪路1号 联系人:黄海江 联系电话:0575-86624899 电子邮件:xcgajj@163.com 附件:
新昌县公安局 2021年8月5日 新昌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已于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16日完成公众意见征集,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新昌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7日 新昌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已于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16日完成公众意见征集,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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