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届第十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2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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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水利水电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9月27日至10月23日对水利局党委开展巡察,2021年3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县水利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3月11日召开专题党委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层级责任。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问题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3月1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月16日再次召开专题党委会,讨论确定了《县水利局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17项整改任务再细化为67个具体问题,分解落实,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整改期间,主要领导共5次、责任领导共15次召集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讨论具体整改措施等。
目前,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事项,已经整改完成16个、正在整改1个(“对下属单位监管缺位”该问题已移交上级纪检组织做进一步处理)。整改过程中,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责干部共17人次,其中谈话提醒3人次,批评教育10人次,责令检查3人次,通报1人次。建立修订完善《新昌县水利水电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新昌县水利水电局财务管理制度》《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党委议事制度》《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21项制度。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针对“履行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做好前期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做好调查,在此基础上筛选项目,切实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好项目、大项目。同时加大协调解决问题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二是立即向县政府报告工程用地需求情况,现新昌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草稿)中已经列入,今后我局将吸取教训,提前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商,做好科学规划。三是制定分期实施的计划,调整完善设计方案,将三江口段作为一期工程先行实施,提请县政府召开协调会议通过。现一期工程已于4月28日完成施工招标。四是加强与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联系,现已基本完成该段道路建设。五是在“十四五”时期,将通过农村供水工程数字化改造,村级水站陆续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我县农村饮用水高标准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现我县农村供水工程数字化管理。加大对水费收缴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村饮用水的水费收缴率,使农村饮用水管理实现规范有序、健康长效。六是及时向县领导汇报,通过县协调会议作全面布置,县府办开展专项督查,使水费收缴工作落到实处。七是积极与水务集团沟通,做好硬件提升、数据接入等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县千吨万人及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已全部纳入城乡清洁供水平台并实现自动监测,所有农村集中供水站基础资料已录入清洁平台,实现了数字化管护。2021年,将继续扩大规模,将千人以上供水站纳入城乡清洁供水平台并实现自动监测。
(二)针对“深化改革不够到位”的问题
以水利机构改革方案为依据,积极主动、合理推进澄潭、儒岙、沃洲水利管理服务站设置,加强水利管理服务,切实推进人员和管理有效融合,有效提升水利机构改革实效。进一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仔细研究水利行政审批,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一是专门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并于4月20日组织专题会议进行明确,把站长总负责制落到实处。二是行政审批事项现已全部进驻服务中心窗口和网络审批平台,所有审批事项可直接在网上办理,也可在服务中心水利窗口进行现场办理;因现行政审批科人员有限,科长暂无法实现完全进驻窗口。下一步我局将向编办积极争取行政审批科(水政水资源科)中层职数,待人员到位后,再入驻窗口。
(三)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按照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党委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组织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切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开展长效管理。在以后工作中,将按照《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表述各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并及时总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针对“法治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水利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及时传达学习法治建设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工作。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县委关于法治工作的部署做到及时组织学习和传达。围绕水利工作实际,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开展水利工作。现已把法治建设作为2021年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部署。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工作要求均按要求列入班子会议议程进行及时传达学习并研究部署落实。同时由局法制科室牵头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二是严格规范依法行政,按要求做好证件管理系统等工作。
(五)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
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集体议事决策规则,科学确定议事范围,科学规范议事程序,科学实施议事决策,明确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有效防止和克服议事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杜绝班子会议代替党委会议和违规决策现象的再次发生,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一是建立健全《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党委议事制度》,明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集体议事决策行为。二是明确专人,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及时、完整、规范。三是针对新昌江堤防零星维修等在暂无水利工程零星维修资质方面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决定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年度分类发包水利资质入围企业,负责新昌江堤防和交叉建筑物的零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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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结合“三服务”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到基层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美丽河湖踏看、水库山塘建设、安全生产、内部管理等工作,面对面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推进难点重点疑点问题的解决。坚持定期到各科室站所和局属单位了解工作情况,每半年至少与干部职工谈心一次,关心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干部的批评虚心接受,及时整改。同时通过设置意见薄、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定期组织座谈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下访取策,及时解决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二是加强规范和审核,杜绝审核不严的现象,同时督促乡镇(街道)对申报的项目逐一核实。三是要求相关科室人员、财务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审核,杜绝审核不严的现象。
(七)针对“财务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落实分管领导、财务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省市县各级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制度、审批制度,理清账目,做到账清、钱清。加强审核,严格规范支付程序,杜绝审核不严和手续不全、依据不足的现象。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对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标准的予以收回。同时,加强财务及工会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履职能力。
(八)针对“工程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支付票据提供完备的相关资料,特别是对同一合同支付多张发票的情况,要求附上完备的佐证资料。对其他工程支付票据进行自查,举一反三,对类似情况进行整改,今后加强审核,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积极督促参建各方尤其是施工单位加强完工验收后的工程结算编制,以便及早送审。对存在合同没有约定具体项目的补充具体约定项目,完善资料,增加补充说明。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类似工程合同进行自查,做好整改,今后仔细认真审核合同条款,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九)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履行好对固定资产及时登记、核销、定期清盘的工作职责,对2019年来未及时登记的空调、播放器等做好登记入账工作。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决定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固定资产及时登记、核销、定期清盘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有序。一是将新增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在资产账上把调拨至县农业农村局的17件国有资产完成核销。同时出台《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二是三个下属单位已成立固定资产登记、清理、核销领导小组,门溪、东门因现有职工相关业务知识薄弱,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固定资产重新登记、销核、清理。
(十)针对“公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若干意见》(新委办〔2019〕9 号)文件精神,对公务接待从严审批、规范管理,杜绝陪餐人员超标、接待手续不齐全等现象。财务人员全面核查包括差旅费等报销资料、票据、手续等是否齐全,坚决做到严格审核,仔细检查、认真审阅。同时财务人员积极指导工作人员正确填报差旅费,防止出现不规范问题。对差旅费报销要素不齐全、不符合规定、领导未审核签字的,一律不予报销。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的报销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予列支;二是根据《新昌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委办〔2016〕9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若干建议》等文件,出台《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公务接待制度》,对公务接待进行内部规范,并明确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呈批单的内容。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系统学习招投标业务知识,进一步掌握政策内容,提高业务素质。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好招标文件审核关,杜绝修改采购内容、增加采购资金情况的现象再次发生,同时细化审批、采购流程,防止风险、漏洞情况的产生。二是严格项目前期调研,做好项目评审、实施和细节把控,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漏项的产生,尽可能避免、减少项目变更,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相关规定执行。遇到采购数量增减较大时,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对接,严格按规定执行,及时向县财政局备案。三是完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程执行。强化作风建设,对物资采购经费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对铺张浪费、违规使用资金进行严肃处理。对有效期过长的协议,根据规范重新签订,同时举一反三,在以后同类招标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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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局党委及班子成员全面领导、检查、督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四责协同机制。班子成员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运用“第一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出实效。同时,加强对下属单位及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干部兼职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抓好我局领导干部兼职清理,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清理不及时、不到位的,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做好兼职清理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要求做好干部的报备、证件保管等出入境管理工作。对存在违规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拒不上交因私出入境证件、未经审批和未按规定审批出国(境)、瞒报持有出入境证件和出国(境)情况等问题的同志,根据情节轻重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三)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带头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支部工作,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完善“三会一课”各项记录要素,做到会议记录规范详细,组织生活真实有效。把“三会一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基础,作为抓好支部组织建设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用心用力组织实施。二是组织学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文件,再次明确党费的缴纳时间。把党费收缴工作与组织生活相结合,通过开展主题党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党员按时交纳党费的自觉性。落实专人按要求规范、及时开展党费收缴相关工作,对延期缴纳或则无故未按照规定数额交纳党费的党员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提醒,当年民主评议党员不得评为优秀。
(十四)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用人导向,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保障。认真落实规范党委议事决制度,杜绝非党领导班子成员讨论干部调整的情况。严格按照《新昌县乡镇(街道)、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执行选人用人程序,规范任前公示时间,推进水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格规范党委会和班子会议的区分,于2018年11月起做好党委会的专项记录。二是在中层干部提拔中,提前与县委组织部做好对接,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规范任前公示时间。三是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梳理编制用工情况,划转相关编制到局机关科室,加大机关人员交流与轮岗的力度,在人员安排上尽可能做到“人岗适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针对下属单位结构老化、人员断层的情况,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人员招录工作,通过新人员的招录,逐步优化职工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
(十五)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管缺位”的问题
切实履行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同时,根据县有关文件,完善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利用内部审计或引入第三方审计来加大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规范现金使用范围,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支付。要求下属单位严格经费管理,规范费用列支渠道,规范工会活动形式,严格工会费支出。二是完善接待函,规范费用列支,严格区分生产成本、维稳经费、工作餐和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若干建议》、《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公务接待制度》等文件精神控制接待标准和总额。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完善详细支付依据。三是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及人事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招聘用人制度,做好招聘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在人事方面的督察,切实履行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根据程序,进行责任追究。严格要求下属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文件执行,规范用工行为,认真做好员工的登记造册,对员工的合同按时间进行分类,对合同到期的人员,做好提前续订工作。
(十六)针对“创新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提高重大项目谋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新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支撑作用,积极谋划水利重大项目,想方设法推进项目进程,增加有效投资。一是积极向省厅和市局讨教、学习兄弟县市经验,拓展思维。二是从“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入手,积极谋划水利重大项目。三是高质量编制我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着力构建防洪安保网、水资源保障网、幸福河湖网和智慧水利网四张水网,实施库堤保安、园区扩排、兴农惠民、幸福河湖、数字水利五大类工程。四是积极引导下属单位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创新发展等文章,充分发挥水资源作为民生保障和战略资源的优势,科学调度发电,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努力破解借款多、人员结构老化、工资待遇难保障等问题。
(十七)针对“落实巡察、检查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专题研商问题解决对策,立行立改。一是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服务中心窗口;二是沿江西路改造提升2标段现已基本完成该段道路建设;三是要求办公室和下属单位认真清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同时现已将水利局及下属单位盘盈和盘亏物资上报国资办进行入账和核销,将新增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对应收款下一步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清理。
三、下一步工作
当前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阶段,我局党委将坚持不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委巡察的要求,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整改成效推动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以上率下,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推动水利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二)毫不松懈抓整改。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做到逐条对账真改实改,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做好防范。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严格对照问题整改清单,查漏补缺,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紧盯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尤其是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深化巩固管长效。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水利各方面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约束,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规现象,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5-86023087;通信地址:南明街道前门山新村22号;邮政编码:312500。
中共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委员会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