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240025864552/2022-54637 | 文件编号: | 新发改价〔2022〕2号 | 发布机构: |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21 | 主题分类: | 物价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新发改价〔2022〕2号 关于康乐广场地下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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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含)的,免费; 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含)的,按2元/辆.次的标准收取; 停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超过部分在8∶00-17∶00(含)时段内的按每小时1元/辆.次的标准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在17∶00-次日8∶00(含)时段内的不论停车时间长短均按3元/辆.次的标准收取。 二、未及事项按我局《转发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新发改价〔2012〕13号)执行。 你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须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具体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遵守有关停车场所管理的法律法规等规定。收费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 三、本批复自2022年 2月21日起执行。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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