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局 | 对照《2021 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政策》(新委办[2021]36 号),并根据今年县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要求增加生态补偿资金的提案议案,现要求 2022 年安排生态奖补资金不少于去年安排的 1400 万元。《意见征求稿》中生态振兴专项第 12 点“农村生态保护”中,修改为“计划安排生态奖补资金 800 万元,重点支持生态保护责任乡镇(街道)的补偿工作。计划安排资金 420 万元,重点支持污染防治、无废建设、低碳试点、“两山”转化、美丽新昌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宣 传等。计划安排资金 180 万元,支持农业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 | 建议采纳,并修改成统筹安排资金420万元,重点支持污染防治、无废建设、低碳试点、“两山”转化、美丽新昌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宣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