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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互通连接线(新昌段)勘察设计答疑纪要(一)
发布时间: 2022- 11- 02   00: 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金庭互通连接线(新昌段)勘察设计招标

 

 

 

     

 

 

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33.2款的规定,招标人──新昌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及修改;鉴此,发布第号补遗书,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补遗文件并在本补充文件下的电子标书上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标书,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新昌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十一


金庭互通连接线(新昌段)勘察设计招标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新增合同专用条款第3.9.22

3.9.22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绿色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甲方登记报备绿色编码,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在作业现场发现有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或者未如实进行绿色编码报备的,认定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9.1355万元。其中勘察设计(不含专题)的投标限价为107.1545万元。

附件:[A3306240740000024001001]金庭互通连接线(新昌段)勘察设计.XCCF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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