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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3年度新昌县网上服务市场物业管理(安保、保洁、绿化养护)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2- 11- 21   09: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征集编号:2022-21FW

各相关供应商: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昌县财政局委托,就2023年度新昌县网上服务市场物业管理(安保、保洁、绿化养护)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新昌县网上服务市场物业管理(安保、保洁、绿化养护)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服务范围:

新昌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安保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门岗

1. 服务质量标准

(1)24小时值守;

(2)指定时间段立岗,形象展示;

(3)来人来访的通报;

(4)杜绝外来推销、废品收购等闲杂人员、可疑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办公楼(区)内;

(5)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证件检验、登记;

(6)大件物品出入实行确认备案制度,建立报告制度并登记台帐;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8)用语规范,礼貌待客,文明工作;

(9)报刊信件收发。

(二)车辆管理

1.服务质量标准

(1)负责辖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出及停放管理;

(2)负责停车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车库内配置道闸和监视系统;

(3)按采购人要求设置指示标志,负责辖区内所有车辆有序通行、按位有序停放,并对出入辖区的来访车辆进行登记;

(4)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劝离,保证消防通道道路畅通;

(5)车库应保持良好通风,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并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

(6)做好早晚高峰期间的车辆指引工作。

(三)安全管理

1.服务质量标准

(1)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

(2)明确巡查工作职责,规范巡视工作流程,负责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巡查,设置巡更点,做好巡更记录;

(3)制定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对重要区域、部位、设备机房进行重点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

(4)节假日、夜间巡逻时,增加巡逻次数,确保在契约期间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不出问题。

(四)消、监控室

1.服务质量标准

(1)消监控中心需24小时值班,必须配备专人(持消控证上岗):如有远程监控,则单人持证;如无远程监控,须双人持证,能熟练掌握消控中心的操作和维护;

(2)消控、监控设施应保持24小时开通,并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保证对各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录像及协助布警;

(3)监控室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派专人赶到现场进行前期处理;

(4)做好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日常使用管理,监控资料应至少保持30天;

(5)每月对消防、监控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到期消防设施及时更新,确保运行无故障;

(6)定期对各楼层应急电源的主、备电情况进行检查。

(五)消防管理

1.服务质量标准

(1)定期对消防设备巡查,确保运行无故障;

(2)按照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及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3)所有通往楼梯前室与楼梯间的防火门应保持闭合但不能上锁,走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门应保持闭合但不能上锁。走道上设置有门禁的门应确保在紧急情况时随时可以打开;

(4)所有强弱电井道与空调机房的防火门应保持闭合且上锁;

(5)底层所有通往室外的疏散门在紧急情况时随时可以打开;

(6)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私装电源插座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自备电器;

(7)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工作计划,物业公司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8)定期组织消防演习,一年至少一次;

(9)物业管理人员要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初期火灾事故。

(六)应急保障

1.服务质量标准

(1)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并在物业办公室、监控室、机房等处张榜悬挂,在各楼层固定位置悬挂疏散示意图及引路标志,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定期实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当发生台风、暴雨、雪灾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对设备机房、停车棚、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

(3)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

四、保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负责办公楼内办公室、会议室、楼梯、大厅、走廊、电梯间、卫生间、茶水间、公共活动场所,和办公楼室外广场、道路、停车场(库)、“门前三包”等公共区域的清卫保洁,以及垃圾、废弃物清理、消毒灭害等。

(二)服务质量标准

1.通道地面和墙面及公共区域,做到无垃圾、无积灰、无污渍、无手印、无蜘蛛网等,每日清扫和擦拭保养不少于2次,巡回保洁;

2.卫生间、茶水间等设备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有序、无污迹、无积水、无积尘、无异味、无漏滴水、无堆积杂物、无乱张贴物;电器按时开关,确保安全;洁具、台面、镜面光洁无水迹,电器设施外观清洁;每日清扫和擦拭保养不少于2次,随时巡回保洁;

3.办公区域外的道路和停车场及所有公共区域的地面无有色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灰、无积水和淤泥、无堵塞等;每日清扫和擦拭保养不少于2次,保洁员对以上部位每小时巡视一次发现杂物及时清理随时巡回保洁; 

4.屋顶及天沟每月清洁1次,并根据本市天气状况,提前检查,确保下水管道畅通;

5.垃圾、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常年干净、清洁,承担垃圾的清理工作; 

6.绿化带内无烟蒂、无碎石、无垃圾、无杂物,一经发现立即清除;

7.生活水箱、水池清洗一年二次;

8.地库每天清扫地面垃圾杂物,特别是车上的抛弃物,保持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泥土,保持整洁;雨天增加清扫力度,发现积水及时清理。

五、绿化养护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负责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绿化日常养护和管理,以及办公楼(区)办公室、门厅等公共区域花木摆放养护和管理等。

(二)服务质量标准

1.绿地或花坛内各类乔、灌、草等绿化存活率100%。

2.绿化区域及时进行除草、灌溉、施肥(每年2次及以上)、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害等;

3.草坪保持常年翠绿,无杂草、无干枯坏死和病虫侵害,基本无裸露土地;

4.植株修剪及时,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枯枝。及时防治、灭治病虫害,病虫害防治率100%,主要病虫害发生率低于5%,无倾斜、缺枝、空档;

5.绿篱生长造型正常,颜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株,有虫株率在10%以下;

6.及时清除花坛和花景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病虫害防治。花坛和花景做倒造型新颖、色彩鲜艳、植物长势好;

7.绿化生产垃圾能及时清运;

8.景观水池水面定期清理,无枯枝树叶、水质清洁。

9.花坛、花景以及门厅花木摆放造型新颖、色彩鲜艳,植物长势良好,无残花、杂草。

六、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的承诺。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目标,供应商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供应商须提供管理主管、保安等重要岗位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和信息,如果供应商不能提供,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签订。其他人员聘用须将人员信息向采购单位备案。

(三)供应商应按要求和事项发生量及时配备足够和胜任的相关管理和服务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稳定。遇调动或辞职时,管理主管提前20天、保安提前10天、保洁提前7天告知采购单位并得到同意后才能更换,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人员,提前做好交接班。对采购单位认为无能力、工作失职或不合适人员,应立即更换。岗位人数不足时,按相应岗位成本扣除服务费。

(四)供应商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劳动法规、条例,向管理服务人员提供相应工种的劳动工资、加班工资、劳动保护等待遇。

(五)安保服务人员上岗时须统一着装,服装样式体现岗位特色和方便岗位操作。

(六)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所有管理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按岗位要求进行定期短期培训。

(七)供应商需建立上岗前培训制度,并通过考试方式后准许上岗。

(八)各相关标项供应商应承诺在合同期内,为承包区域内提供对应的安保、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九)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采购单位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第三方的检查。供应商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十)入围后,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新昌县财政局和采购组织机构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做好本公司“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网上服务市场”模块相关信息和价格的维护管理工作。

七、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要包括服务响应时间、培训方案等,响应服务时间应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培训方案合理,服务和培训方案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服务收费标准及优惠:

(一)收费标准按最高限价:保安人员46000(元/年/人),保洁人员40000(元/年/人),绿化养护服务1(元/㎡/月)的标准,并承诺在此基础上给予优惠率      %,安保人员日工时按8小时计,保洁人员为全天(说明:譬如打7折就填30%)。

(二)采购人可在供应商承诺优惠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与供应商就价格、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谈判,或采用直接议价、二次竞价方式,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九、有效期:

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国家对相关价格调整政策时,供应商应将调整依据和方案及时书面通知财政部门核实、同意后执行。

七、供应商条件: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请于2022年12月18日17:00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第六条之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实行在线征集,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链接如下: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11-11%2012:00:23;注册申请免费,但不包含CA申领。)

(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征集通知的各项规定,满足《承诺书》(见附件2)的各项要求。

(四)参与安保标项供应商应具有浙江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参与保洁标项供应商营业执照内应具有保洁服务经营范围,参与绿化养护供应商营业执照内应具有绿化养护服务经营范围。

(五)本次征集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八、申请程序

(一)申请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二)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操作手册》(见附件1)申请。

(三)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则上推荐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1.《承诺书》(见附件2);

2.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附件3)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2)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税收和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不得早于征集截止时间前1个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附件4);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集截止日内任意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件5);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见附件6)

6.采购需求响应情况表(见附件7)。

7.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增值服务承诺(格式自拟)(见附件8)。

8.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见附件9)。

(四)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九、准入资格的取得

(一)资格审核机构:由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审核。

(二)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审核机构会在供应商首次提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线上告知审核结果,如审核不通过的,供应商可在2022年   12月18日17:00前重新提交一次,仍未通过审核的将视为审核未通过。

(三)合同签订: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的供应商,由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签订合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定点供应商的选择:

(一)预算金额在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规定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入围供应商承诺的费率优惠、服务承诺等情况,按照内控管理制度,可进行直接议价自主确定定点机构。

(二)预算金额在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规定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进一步与定点采购供应商在承诺优惠报价基础上,开展二次竞价,以获得服务更优质和价格更优惠的供应商。

(三)未尽事宜以新昌县财政局公布的文件为准。

十一、履约监督

(一)定点采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扣减其10-30分诚信分,并依据入围协议及督促运维单位按平台管理协议追究其相应责任:

1.未按采购结果签订供货或服务合同,或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的;

3.竞价结束后与采购人再次议价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采购人协商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

5.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二)供应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经办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经新昌县财政局批准可立即取消网上服务市场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资格,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考核要求及考核标准

由实际采购人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及考核,并进行满意度评。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物业管理服务履约检查表》

序号

评价标准

分值

1

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服务方案和办公场地等情况与报名承诺文件内容不符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10分

2

实际提供服务未达到承诺服务标准、要求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20分

3

拒绝或不配合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检查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

10分

4

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协议范围内的服务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10分

5

擅自转让受托业务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10分

6

服务费用优惠折扣低于承诺文件最低优惠折扣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20分

7

未建立政府采购单位定点采购业务台账或台账内容不规范、不完善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10分

8

违反工的作纪律及廉政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约定行为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10分

备注:1、评价分值100分,对存在问题扣除相应栏分数,扣完为止;评价打分由采购人负责在季度后的15天内评价打分。

2、检查分在70分以上的单位要求其整改落实;检查分在70分及以下的单位暂停一定期限的入围资格,待整改落实后,重新开展业务。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对其负责人约谈并进行警告,警告后仍不整改的,取消其定点入围资格。

十二、在线征集网址入口: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utm=luban.luban-PC-707.ct001.18.b8b09ed0658211ed81d08552eb6599d5

(请在搜索栏输入项目名称自行搜索)

十三、联系电话:0575-86229191(集采机构);0575-86026876(征集单位);0575-86621309(监督投诉)。



物业征集公告.docx

附件1:操作手册.pdf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