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新昌县新时代美丽乡村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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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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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2022年新昌县新时代美丽乡村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新乡振组办〔2022〕8号要求,请认真做好2022年度新时代美丽乡村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县12个乡镇、街道的253个行政村。 

二、考核项目

1、乡镇、街道考评项目包含党建引领、人居环境管理、村庄运行管理、乡村文化建设等四部分内容(不包含基础创建)。(具体分值见附件1中的考核评分表)

2、各责任单位考评项目包含党建引领、人居环境管理、村庄运行管理、乡村文化建设、基础创建等五部分内容。(具体分值见附件1中的考核评分表)

三、考核方法

1、乡镇、街道考核基本分总分为267.5分;各责任单位考核基本分总分为300分,考核计分小数点后均保留1位数。

2、为适当体现档差,客观反映各行政村工作实际,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在制定考核细则时,须按最高分与最低分差距不少于基本分值的30%,且得分在绝对平均分(即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以下的行政村比例不小于总个数30%的要求进行。

四、相关要求

1、考评工作要实现全覆盖,各乡镇(街道)需确定党群副书记为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联络员,确保考评分值一个源头出,考评时要及时与各责任单位做好沟通对接。各责任单位根据乡镇(街道)报送的评分资料,结合各自本部门掌握情况对涉及村按要求进行评分。

2、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要及时制定2022年度新时代美丽乡村长效管理考核细则,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在考核中要严格按照工作实绩,拉开分值差距,遵循“两个30%”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需退回重报并对所在乡镇(街道)进行整体酌情扣分。

3、各乡镇(街道)要加快2021年度及2022年已拨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村级“有钱办事”,资金“规范使用”。资金拨付进度、使用情况作为本年度的考核内容之一。

4、各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形成的考核分值表(附件2)需一式两份,纸质稿需经单位主要领导人签字并盖章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办,电子稿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办,其中各乡镇(街道)还需同时将电子稿报送至责任部门。乡镇(街道)时间截止到12月15日;责任单位时间截止到12月20日。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新乡振组办〔2022〕8号2022年新昌县新时代美丽乡村长效管理考核办法.pdf

            附件:新昌县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评分表.xlsx

附件2:2022年新昌县新时代美丽乡村长效管理考核分值报送表.xlsx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经济发展科 陈洁钦  86022420

县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 俞丹妮 86336267


新昌县乡村振兴暨“五星达标、3A争创”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昌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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