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军休服务管理政策,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三)加强军休经费管理,落实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服务管理经费专款专用。
(四)完成新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