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2021年度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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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工作的要求,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关于公布2021年度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3月15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馈至新昌县司法局。 关于公布2021年度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x 新昌县司法局 2022年2月11日 新昌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2021年度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已于2022年2月11日-2022年3月15日完成公众意见征集,共收到0条意见(包括电子邮件、信函等渠道)。 信息来源: 县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