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积金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6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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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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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计划开局之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依法治县办的正确领导下,县公积金中心严格按照《《法治浙江(绍兴)建设规划(2021-2025 年)》、《2021年法治新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及任务安排表》等文件精神,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强统筹谋划,抓好责任落实、深化服务创新、加强部门合作,不断完善法治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法制新昌”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统筹谋划,加强法治责任落实

1.强化组织领导。县公积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并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本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上网公开;中心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责任领导,落实相关科室如归集科、综合科和相关科室人员负责法治建设具体工作。

2.严把资格准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切实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截至目前,县公积金中心员工已有行政执法证8名,占全体单位职工的72.7%。

3.健全法顾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参谋作用,继续聘请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为本中心法律顾问,为制定重大决策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

二、强化学习引导,提升职工法制素养

1.强化理论武装。中心认真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工作。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在浙江》等学法书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法律法规、党章党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开展中心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学习《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掌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2、加强法治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微考学等培训和考试,增强单位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积极开展干部职工特别是窗口一线人员公积金骗提骗贷防范技能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对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识别能力。今年以来,通过周一集中学习、小组学习等方式开展防骗提骗贷集中学习、技能实训、模拟演练等技能培训11次。

3.加强普法宣传。中心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领域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企业政策宣传、公积金业务指导、面对面扩面动员、公积金“掌上办”业务以及在平时缴存职工业务办理过程中,积极开展公积金骗提骗贷防范宣传、公积金扩面建制、公积金提取贷款规范等公积金法治宣传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规范公积金缴存职工缴存提取、合规进行公积金贷款。同时,以警示教育月、宪法宣传周、“七五”普法宣传、法润新昌等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宣传活动,与其他机关部门形成宣传合力。

三、加强部门合作,增强改革工作实效。

1.法院执行“一件事”。9月,我县法院执行公积金事项转为执行“一件事”平台办理。中心通过该平台可以直接获取被执行人的法律执行文书、裁定文书等文书材料,在线协助法院做好公积金查询、冻结、解冻等执行事项,这标志着我中心协助法院执行公积金事项从“窗口查”的传统模式向“线上办”、“跑零次”的数智新模式转变。

2.企业开办“一件事”。积极联动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数据交换、信息推送等方式,方便新开办企业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同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实现企业开办材料“一次提交、多次使用”。该系统还支持公积金缴存登记自动审批,全程秒办、无人工审核,提高了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效率。

3.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今年上半年,公积金已完成省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接口联调,高校毕业生在人社部门进行参保登记时,可同时完成公积金缴存登记等公积金业务,通过整合打包办理大大提高毕业生办事便捷度。

此外,人才“一件事”、退休“一件事”、贷款结清“一件事”三项办事场景中的公积金相关事项也即将衔接完毕。

四、增强内部管理,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1.加强信贷风险防范。以降低公积金贷款风险为主要抓手,继续完善贷审会制度、二手房贷款评估、楼盘动态监管、贷款三级审批等多种信贷风险防范制度;持续推进逾期贷款催收,降低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保障资金运行安全。截止12月底,公积金逾期贷款账面余额为0.6万元,逾期率远低于市中心0.02%的考核标准。

2.开展骗提骗贷整治。结合“千员进万家守钱袋”等诈骗防范宣传活动,进村入企持续深化公积金防骗提宣传,让缴存职工远离“黑中介”,防范骗提骗贷等非法行为。同时,进一步深化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整治,建立骗提套取季度自查机制。今年以来,以大病医疗支取业务等专项为重点,对公积金提取业务开展“回头看”自查工作,未发现骗提套取行为。

3.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积极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完善银行考核制度,突出制度扩面考核占比;每月按需划转资金,科学调配资金,及时开展存款招投标工作,提高资金的增值能力。今年5月,严格按照《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细则》等文件要求,顺利完成了1.7亿元为期一年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存放招投标工作。同时,根据我县资金需求情况,向市中心申请归还出借的调剂资金2亿元,目前已经全部到账。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党内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印发相关文件。今年以来,我中心没有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同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党内)决策程序规定,今年以来,中心没有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在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过程中,公积金中心根据自身工作实际,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但与公积金法治建设目标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比如部分缴存职工存在骗提骗贷现象等等。在2022年,我中心将继续加强普法宣传,严格按照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

一是依法履行职能。以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创新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促进多部门业务联动,落地更多的“一件事”办事场景,不断加强大数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应用。

二是加强法治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建立中心法制学习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微考学、学法用法考试,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切实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

三是遏制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防职工多地缴存、超龄缴存等行为;优化提取、贷款审核流程,规范公积金提取、贷款行为;开展骗提骗贷行为整治,全面落实每季度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常态化自查工作。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公积金防骗提防骗贷等法治宣传活动,灵活运用站亭广告、电视、报纸、微型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方法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提升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法治意识。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工作力量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动员单位从事法律事务人员成功申报公职律师,进一步推动公积金法制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