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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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1、s地勘报告、CAD版图纸可否提供? 答:已上传。 2、招标文件中3.1.4.3设计技术方案含义是否为取消? 答:取消,按照技术标要求提供。 3、招标文件未明确管理人员安排情况,数量、格式是否自拟? 答:详见招标文件。 4、场地狭小,可否提供办公区生活区场外用地? 答:不提供。 5、浙江省已于2021年取消省外企业进浙备案,请问是否需要提供进浙备案证明,如需提供请明示哪些证明有效。 答:详见招标文件。 6、请明示公共建筑工程为什么不包括学校及医院。 答: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P17、P87及P92其他资料中提到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请明示是否需要提供或提供的业绩要求。 答: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 8、项目经理简历表中存在设计字眼是否要调整。 答: 调整为工程时间、质量及在工程中起何作用。 9、招标文件1.4.3中不允许“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投标。 答:调整为“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招标文件其余不变。 招标人(盖章):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 15日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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