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新昌县财政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新昌县财政地税局监察科科长兼办公室副主任、人教科副科长;新昌县财政地税局办公室主任、人教科科长、监察科科长;新昌县财政地税局党委委员、县地税稽查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新昌县财政地税局党委委员、县地税局稽查局局长;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新昌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新昌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新昌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新昌分中心全面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法制建设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