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24002586308G/2022-5584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3-17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超龄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第十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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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对2022年2月份窗口已受理的超龄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进行了审核,第十八批初步审核通过34人,现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2年3月17日至3月23日。 下列情形不符合领取条件: 1.重新就业的(被用人单位录用,目前实际处于就业状态); 2.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4.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 6.已移居境外;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领取条件的情形。 公示期间,如对名单中发放对象情况有异议,请向县就业服务中心及时进行反映。反映受理电话:86223440,反映受理地址:新昌县江滨西路600号一楼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7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